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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编辑:济南房产网    来源:济南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9-01 20:21:31    浏览次数: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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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网资讯内容提示:“订金”与“定金”的债务性质完全不同,“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卖方违约,买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订金”有时也被称为认购金、诚意金。
 

订金定金的债务性质完全不同,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卖方违约,买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订金有时也被称为认购金、诚意金。

由于订金定金的法律后果不同,买卖双方应当对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后果、签订正式合同的最后期限、房间预留的期限以及开发商违约时是否双倍返还等问题加以明确或沟通,以避免纠纷。

同时,如果购房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卖房者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使双方发生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认购房屋的,此责任不应由购房者独自承担,发展商应当退还订金。否则,购房者交纳了此笔费用后,一旦与开发商不能就正式合同达成一致,就要受到严重损失。

因此,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注意《认购书》的约定内容,分辨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留意定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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